江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 法录帮 法律 1.8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TAG标签:江西省 毁坏 数额 损害赔偿 财物罪 财产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