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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未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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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坏账准备”科目已知坏账准备的贷方登记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为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在贷方,不是一个概念。你所举例“既然应收账款已经用银行存款收回了”是指已经确认的坏账准备,已经在借方记录,所以收回反映在贷方,只是抵消,而确认的坏账准备金额在借方,与计提在贷方的反映不是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