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关于坏账准备计提的账务处理正确的是什么

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
①转回已确认的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②收回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注意: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直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