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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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及提取限额

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及提取限额

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及提取限额

一、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

(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二)承租商品住房的: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

3、不超过提取限额

二、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

1、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3、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