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 法录帮 法律 2.6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房地产纠纷.《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本案中,因邻居翻修房屋强行扩建造成邻居走路不方给你居住不安全不利影响,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TAG标签:纠纷 房产纠纷 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