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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罪

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罪
食品安全犯罪是否有必要纳入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没必要。因为《刑法》有专门条款来约束此类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