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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房子不给购房合同

买过房子不给购房合同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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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贷款买过房的在京购房是否属于首套


在外地贷款买过住房但房贷已经还完,在北京没有住房,接下来贷款买住房的话,是否可以算作首套房,是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据悉央行的征信系统是全国性的,在外地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记录,在北京也都可以联网查到,在本次的新政要求下,即使在北京无住房,但只要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使还清了,如果在北京购买住房,也将按非首套房贷政策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执行的主要是住房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没有过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在北京购房可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综上所述,北京的限购政策是非常严格的,按照外地人北京买房新政策,外地人要想在北京买房,必须是没有贷款记录、并且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同时还要持有北京居住证。另外,外地人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商品房,如果其之前在别的省份买过房子,即使贷款还清,也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