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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的人身权

民法总则的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与民法上的人身权利有什么差别
您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著作人身权的大部分特征都符合一般人身权利的特征。但是,著作人身权又与民法上的人身权利存在不少差别:首先,著作人身权并非民法意义上的一般人格权。其次,著作人身权与民法意义上的身份权也有所区别。因此,著作人身权只能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