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房屋赠与过户费 法录帮 法律 7.4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房屋赠与过户费有哪些房屋赠与过户费主要包括: 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印花税: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房屋权属证书:5元。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TAG标签:房屋 山东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青岛 赠与 过户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