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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民事调解书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持民事调解书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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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的。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三)房屋权属证明:

1、购买的房屋,提交购房合同;

2、交换的房屋,提交产权交换合同;

3、受赠的房屋,提交赠与公证书;

4、继承的房屋,提交继承公证书;

5、析产的房屋,提交析产证件;

6、调拨的房屋,提交批准调拨的文件;

7、以房屋清偿债务的,提交清偿债务合同;

8、作价入股、合并、兼并、转移的房屋,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契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六)以其他方式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就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一般原始取得就包括自己修建房屋,而继受取得则主要是通过房产交易、继承、赠与等方式进行取得。不管通过怎样的方式取得房屋,此时都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