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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受害人过错

辩护词受害人过错
受害人过错怎么认定


  (一)什么是受害人过错?

受害人过错是指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错,而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发生的。在程度上受害人过错可以分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三类,在判断受害人过错时应当采取客观标准,即采用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对于自己人身或财产利益所应有的注意程度这一客观标准作为判断标准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及其程度。


  (二)受害人过错,判断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故意

所谓受害人故意,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发生。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通常都是指排除了行为人本身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受害人故意使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否则,不能完全作为一种免责事由。受害人故意构成要件有以下几方面:

(1)受害人存在故意;

(2)受害人基于故意实施了不当的行为;

(3)受害人实施的不当行为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行为人举证);

(4)受害人主张损害赔偿。


  2、受害人重大过失

是指受害人对于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极不注意,以至于造成了自身损害。


  3、受害人过失

是指在行为人致受害人损害中或者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与扩大具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