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解答/律师随笔/列表

交了定金后没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交了定金后没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交了定金后没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市场中,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前开发商均会要求缴纳一定的定金。同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实践中交完定金又反悔的买方并不少见,那定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退还呢?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17日,李某未见到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向某开发商缴纳定金30000元,并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7月23日李某前往开发商指定的地点准备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查看房屋买卖合同及附件后,才发现合同上写的是“办公用房”而非住宅,李某是想购买婚房而非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房”不是李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开发商还要求李某签署告知书、补充协议等一系列文书。李某提出需要协商修改房屋买卖合同及附件,但开发商明确表示“公司规定,不能修改。故李某并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笔者认为

本案中李某缴纳的定金即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若李某在庭审中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由开发商一方原因导致的,则最终可达到让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的效果。但若李某证据不足,则法院可能认定为是由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只需返还已交定金,甚至由于证据的不充分,亦有可能认定为是李某的责任,则开发商无需返还定金。

在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的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