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当前位置 /首页/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列表

出租的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由谁交

出租的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由谁交?

出租的土地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由谁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未定,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1、确定谁使用土地

我把土地出租给你使用,我俩谁在使用土地?有人不假思索地说:"出租土地,不也是一种使用土地的行为吗?利用出租这一方式赚钱"。千万不要想当然。出租方利用出租土地赚租金,承租方利用承租土地搞经营,同一块土地,难道就由两个人同时在使用吗?土地使用税政策,并没有直接定义什么叫"使用土地"。而按会计的理解,出租行为是"让渡财产使用权"的行为,即它是对土地使用权力的让渡行为,而非直接对土地的使用行为。正因为税法没有自己的"使用土地"定义,所以,与会计处理形不成差异。结论就出来了,税会无差异应该按会计的规则来,即出租土地行为,不是使用土地行为。进一步分析如下:承租方才是真正的使用土地、占有土地的人;出租方把土地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自己就无法再使用土地、占有土地了;承租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占用权,他才是土地占用权人。《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曾明确重申:"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确定谁拥有土地使用权

最简单的情况当然是,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农村集体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如果通过租赁合同,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了别人,谁拥有土地使用权呢?当然是承租方拥有土地使用权了。不要把合同不当回事。所以,关于土地出租过程中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判定规则,政策是非常明确的。土地出租后,承租方拥有了土地使用权。当然是纳税人。但在实务中,许多企业、会计、地税机关、甚至专家对出租土地导致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这样判定的:如果属于应税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即:原则上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来判断。只有当拥有土地的单位免税时,才转移给承租方。这样的判定既复杂,又缺乏体系性,与土地使用税总体规则并不相容,完全就是为了好征税。因为它的好处是简单,只要找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找得到纳税人。但是,对纳税人的判定是一件严肃的事,应该严格按照税法体系进行判定。

综上所诉,甲方出租土地给乙方,土地使用税是必须向国家缴纳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甲方属于应税单位或个人,则甲方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甲方属于免税单位或个人,则乙方缴纳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税该由谁交的问题具体看甲方是否为应税单位或个人。

TAG标签:土地 使用税 要交 出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