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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样核减土地使用税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者并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得土地使用税。但是国家处于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的角度来讲,会减免一部分的土地使用税,使土地资源可以更好的得到利用。那么怎样核减土地使用税就成为企业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企业怎样核减土地使用税

一、怎样核减土地使用税

1、如何减免土地使用税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如何暂免土地使用税

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关于计税依据的规定

《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之前《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 对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也进行了明确,即文件的第六条规定:" 六、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此外,《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第六条还规定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以土地使用证上确认的土地面积,减去配套公共用地的面积作为计税依据,乘以当地政府规定的每平方米年税额,计算缴纳。

企业如果符合减免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要求的话,就要按照上文中提到的怎样核减土地使用税的方法进行申请。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按照上述流程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一定得申请,得到批准后就会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时候自动减免相关的费用,这样可以给企业减少很大一笔开支,增加企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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