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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成都2021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很多领域的买卖交易或者收入都需要向国家进行缴纳相应的税费,其中我们最熟悉的就是我们每个月用人单位下发给我们的工资就需要进行向国家缴纳税,除了我们的工资需要缴纳税,土地的使用权也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税的,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条件不一样,所有土地使用权要缴纳的税的标准也都是不一样的,今天就跟着小编来了解下土地使用税成都2018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税成都2021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税成都2018标准是什么?

对于2017成都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问题,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最高一级为30元,最低一级为6元。

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最高一级为18元,最低一级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最高一级为14元,最低一级为2元。

双流县、郫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4元。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2元。

建制镇、工矿区最高一级为8元,最低一级为1元。

二、关于征税范围

各区(市)县城、建制镇的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各级政府批准的城镇规划确定。

今后调整、新增的区(市)县、镇,随即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等级税额。

对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税范围的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居民聚集区,参照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税额标准征税,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政府确定。

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对于以分批建设为理由形成的闲置土地,当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征收税款的具体规定。但加成征收的额度不得高于当地规定的最高适用税额标准。

鉴于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将每3年对税额标准进行一次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通过以上小编为大家的总结,相信对土地使用税成都标准都有了相应的了解了,每个地方的经济条件不一样,所有土地使用要缴纳的税费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定的,土地征税也是有范围规定的,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就需要向国家加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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