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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房改房政策是如何?

现在房改房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许多人对于房改房的问题有着很高的关注度。毕竟作为一项优惠政策,大众都是比较可以接受的。那么,各个地方的房改房政策也有其各地的不同。广西的市民可能对广西本地的房改房最新政策也很关注。广西房改房最新政策在《草案》中有了详细的规定,划定了产权归属以及已购公房的价格等。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

广西房改房政策是如何?

《草案》:政府已决定征收并已公告的;产权公有未依法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擅自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违反房改房政策规定,尚未作纠正处理的;校园内不能分割,实行封闭管理的;依据有关规定暂不宜上市出售的。

《草案》:上市出售未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房,应当补充购买按照出售该已购公房时评估确定的共用建筑面积。价格执行房屋所有权人上市出售该公房时的年度价格。出售共用建筑面积的价款,转入原产权单位的售房款专户。原产权单位撤销的,共用建筑面积价款转入接收单位的售房款专户。房屋面积按照购买共用建筑面积后的建筑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草案》: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已经“转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已购公房。再上市出售,按本《草案》关于已购公房首次上市出售的规定执行;已按《草案》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已购公房再次上市出售,按商品住房上市出售有关规定办理。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类别:房改房分折价房及全价房两种。1981年第一次房改时,职工购房可选择以折价方式或以全价方式购买,折价购买俗称“三三制”,即以全价的1/3价格购买;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则不存在折价购买问题,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计收房款,购房人全额支付房价。

广西的房改房最新政策,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了。房改房政策作为法律明确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大家对此的看法与关注层面也有很多的不同,大家在面临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根据政策的条件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选择,维护好自己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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