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律师解答

仲裁受理条件

仲裁受理条件是:
一、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平等的民商事主体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共同意思表示的法律形式。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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