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几日内受理 法录帮 劳动仲裁 3.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五日内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如果认为仲裁申请书不符合有关 规定,可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申请。《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 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TAG标签:申请书 受理 几日 仲裁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