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由什么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由什么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管辖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其管辖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