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无因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是出于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二)为他人事务管理。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
(三)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