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是哪些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