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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摄影师作品归属权怎么判

根据摄影作品的不同分类,著作权法对不同类型的作品作了不同的:
(一)个人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个人作品指创作主体仅为一个人且完全按照本人的意愿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演绎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演绎摄影作品的作者只是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对原摄影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并且不能阻止别人对同一摄影作品进行演绎。同时,著作权法对演绎摄影作品作了必须合理使用和必须不能侵犯原摄影作品的。
(三)合作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作摄影作品,是指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两个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摄影作品又可分为可分割合作作品和不可分割合作作品。
(四)委托摄影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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