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案例/列表

著作权侵权免责条款是合理的吗?

一、著作权侵权免责条款是合理的吗?

著作权侵权免责条款是合理的吗?

著作权侵权免责条款是合理的。著作权也成为版权,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二、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著作权的侵权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公民所拥有的著作权是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的,一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是有权向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当事人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的,但是如果侵权行为人有符合条件的免责情形的,是可以免于受到追责也是不需要承担相应赔偿的。

TAG标签:免责 著作权 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