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法录帮 商标 3.3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TAG标签:知识产权 商标 商标注册 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