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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宅基地复垦政策

废旧宅基地复垦政策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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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宅基地复垦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民对住房的要求也越越高,再加上近年来,洪水、山体滑坡等灾害严重造成大量房屋损毁,危房危楼及全倒房到处都是,一股“弃老宅、占耕地、建新宅”的建房浪潮卷袭而来。在改善广大农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一方面是大量良田被占,耕地的日益减少;另一方面是大量旧宅基地被废弃,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合理利用土地实施农村旧宅基地复垦势在必行,开展农村荒旧宅基地的复垦工作,对于我国这个人地关系紧张的国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调查,目前,全乡有因受灾造成的危房有2千余幢,面积约1600余亩,计划实施整理完成可新增耕地面积约1360亩,为加强旧宅基地复垦,空心房的整理整治,切实增加耕地面积,确保仙师耕地总量平衡,全乡2021年到2021年上报审定增减挂钩120.82亩,已完成九坑村龙上、坝塘尾、石鼓村、书华村大塘尾旧宅复垦工程,共计约46亩,务田村利坊正在实施中已拆除旧宅60%左右,已平整面积约17亩,力争年底以前完成复垦。务田村凹下、锦丰村圳头坪正在同群众协商拆除和补偿有关工作,争取早日开工拆除旧宅。2021年已核定的增减挂钩整理项目有金寨村约35亩,仙师村约17亩,九坑村约15.8亩,合计67.8亩,可新增耕地67.05亩,核定增减挂钩指标54亩。为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和土地利用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