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当前位置 /首页/征地拆迁/拆迁安置/列表

土地使用证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所颁发的证件及相应期限也会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就住宅所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来讲,根据《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可以自动续期。
2、就出让土地来讲,分为续期和收回两种情况:
(1)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一年时间内可以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
(2)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一般不批准的情况仅限于为了公共利益。
3、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会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需给予产权人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TAG标签:到期 使用证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