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保证人的追偿权是什么

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的追偿权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