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无担保债权人的规定

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无担保债权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