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帮别人在银行担保注意什么

银行担保一般情况下是连带责任保证,将来对方无法偿还款项后您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款人违约还款,出借人就会起诉保证人。不过,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后果是不一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往往被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人若是法人企业,且债务超过自己的偿债能力,那么就有可能跟着债务人一样被宣判破产。最后,在借款人违约履行的情况下,还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后期的贷款。若保证人没有足够资产偿还债务,在判决生效后面临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若保证人有财产但故意隐瞒拒不还款,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更严重者会构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帮别人做担保风险还是挺大的,如果被担保人有财产,经济又稳定,也可能不需要你担保。大部分都是因为被担保人的经济状况不好,信用也不好,也无其他财产作抵押才会找人做担保人。因此,不建议轻易给别人做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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