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如何行使

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如何行使
律师解析:连带保证责任的追偿权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