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债务债权/列表

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

无主物一般都是指被遗失人遗失二为及时领取的物品,就被成为无主物,而且无主物一般都是国家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对于物的占有、使用、处分等都做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还可以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来达到制止纷争的目的,从而节约交易费用。那么,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

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

一、无主物的认定

对于无主物的认定,需要经过谨慎的辨别。一般说来,凡是在垃圾桶内的物品都可以视为无主物。若丢弃后又捡回,可以视为对物品重新主张权利。但是,若想捡回的时候,物品已经被别人拿走并使用,自己就失去了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二、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

(一)、《物权法》中的无主物如何确定 根据《物权法》,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可以分为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和非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是指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而关于无主物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但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而正是由于法律中对于具体无主物是否特别规定中存在的歧义,导致了无主物的确定以及其归属问题一直十分的棘手。

三、无主物归属发展趋势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类似于“狗头金”这样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是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如何去界定无主物的归属,而是要从立法的源头做起,让这些无主物范围的界定以及归属问题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并且这些法律不但不存在空白、模糊不清的区域而且能够对无主物范围的界定以及归属问题解决的合情合理。要想做到这样,那么首先在《物权法》中确定好有主物和无主物的明显界限以及其适应的法律范围; 其次,明确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和非纯粹意义上的无主物之间的差异性,结合当下出现的有关无主物范围界定的社会问题,总结性的就这些无主物的归属问题从法律角度予以确定,为之后的无主物范围界定以及归属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同时,正视我国法律中的“无主物的范围过于局限”以及“国家专属物权范围过宽”等问题,考虑国家专属物的范围界定问题,合理的扩大无主物的归私人所属的范围界定,修改公有主义体制,让类似“狗头金”这一类无主物能够归国家所有,同时考虑拾到者的所有权价值。总而言之,国家应该重新界定无主物范围确定其法律地位,弱化公有主义立法例,建立起更为合理的无主物所有权取得制度,让类似“狗头金”这一类的无主物问题不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物权法如何确定无主物,无主物就是指没有所有者的抛弃物,在很早的时候,因为自然资源较多,无主物也层出不穷。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然的无主物当然越来越少,但是无主物是属于国家这问题,已经成为比较争议性的话题,而且法律也有了们明确的规定。如果有疑问,可以向当地法院和政府咨询。

TAG标签:物权法 无主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