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

当前位置 /首页/债权债务/个人债务/列表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1、个人征信记录不良
个人征信是银行考量借款人申贷条件的重要标准之一,信用不好的借款人很容易被银行拒贷,银行审批一般遵循“连三累六”不予办理,是指五年内连续三次、累计六次逾期就不给办理房贷了。
2、贷款人年龄过大
在申请房贷时,我们会发现银行规定申请人的年龄通常在18-65周岁,其中25-40周岁是最受欢迎的群体,其次是18-25周岁和40-50周岁的人群,50-65周岁之间的人群,住房贷款申请一般不被通过。
3、经济状况不好
银行会对贷款者的工资流水有所考量,银行会要求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单,通常收入要达到房贷数额的两倍以上;如果借款人还在偿还其他贷款,那么收入要达到其他贷款加上房贷数额总和的两倍以上。
4、从事高危职业
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会选择拒绝为这类人贷款。
5、有经济纠纷且经法院判决拒不履行的人
民事纠纷负有债务,经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TAG标签: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