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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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数额的抵押担保

不确定数额的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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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不确定的担保是否成立

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推定为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不享有该权利,债务人可直接向保证人索债。但保证人可以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若有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话,保证人也可以此事由对抗债权人。
首先,担保人签了担保合同,如果程序都合法,那么他就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这个动机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来保证债权的实现,于是,担保人应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