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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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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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
      ⑵ 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资料:
      ⑴ 土地使用(租用)证;
      ⑵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⑶ 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及主管单位备案的文件;
      ⑷ 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⑸ 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的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证,未婚的应提交单身证明
      ⑹委托办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⑺ 抵押人为未成年人或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提交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
      ⑻ 登记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