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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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医疗纠纷材料应该准备哪些呢?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

诉讼医疗纠纷材料应该准备哪些呢?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费复印件(为实际经济损失,保险赔付的部分不是实际的经济损失);

5、误工费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误工时间、收入损失情况的证明);

6、护理费证明复印件(如果是亲属护理的,写清楚起至时间、工资收入水平等;如果是雇佣护工的,费用单据的复印件);

7、交通费、食宿费票据复印件;

8、营养费消费票据复印件;

9、残疾用具费证明复印件;

10、被抚养人证明的复印件(要求个人信息充分、并且有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局的证明失去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由死者抚养或者赡养的事实,并且加盖组织公章);

11、诉讼费、鉴定费的缴纳以现金缴纳为宜,银行卡和转帐支票往往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律师可以代为缴纳,请与律师协商;

12、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人数众多的,建议协商确定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庭审程序,签订授权委托书,准备提交。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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