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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哪一些诉讼材料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的诉讼材料有: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复印件。
4.医疗费复印件。
5.误工费证明复印件。
6.护理费证明复印件。
7.交通费、食宿费票据复印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哪一些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