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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是什么

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案件有很多,行政机关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也会有出错的可能,如果行政机关在违法执行职务损害到我们的利益,我们有权向国家申请赔偿。那么大家知道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

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是什么

1、原告赔偿请求人具有申请行政赔偿诉讼的资格;

2、申请的赔偿条款应在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赔偿范围内,并且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

3、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在法律上确认为违法行为,并且对赔偿请求人确实造成了生命或者财产上的损害;

4、行政机关已经对请求人做了赔偿处理;

5、行政赔偿请求人申请诉讼的时间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若是超过期限,法律将不允许起诉,这时没有任何赔偿。

行政机关在执法期间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那他们有权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诉讼,要求赔偿造成的损失。所以我们遭受的损失符合上面的五点情况时,那就说明执法机关的行为属于违法操作,理应对受害人做出赔偿。

支付赔偿的方式:

1.直接支付赔偿金额。这是我们国家赔偿责任最常用的赔偿方式,也是最快速赔偿的方式。

2.返还财产:将不是自己的,还给原所有人。

3.恢复原状:指国家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恢复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通常是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这几种情况才会进行恢复原状。在查封、扣押期间,如果受害人的财产遭到了一些损失,那这部分的损失还应该由赔偿义务机关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由上得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的方式有三种,具体的赔偿方式应该以生命财产的损害程度来决定,但不管是哪一种方式,赔偿的金额都是一样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注意诉讼的有效期,错过期限是得不到任何赔偿的。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赔偿请求人原告资格的法律认定条件是什么的介绍了,除此之外还跟大家介绍了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对这方面的赔偿和认定资格有更多的了解。也希望我们的合法权益在受到损害时,要懂得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让行政机关为所欲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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