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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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行政赔偿的赔偿请求人

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一般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赔偿的标准、程序以及范围这些,其实都是在《行政赔偿法》中作出了统一规定的,不过针对具体的案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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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

1.公民

公民是指具有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分为三种情况:

(1)受害的公民本人。受害的公民本人是行政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当然可以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行使赔偿请求权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前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行使请求权的,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逾越行使请求权。关于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是指上述继承人之外与死亡的公民具有抚养或者被抚养关系的亲属。从继承法的规定来看,这里所说的“亲属”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而且包括姻亲,还包括拟制亲属。

(3)受害公民为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

2.法人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法人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有两种情况:

第一,受害的法人。即其合法权益遭受行政侵权行为直接侵害的法人。

第二,受害的法人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赔偿请求人。

严格来说,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应该是国家,而导致损害发生的行政机关仅仅是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支付给行政相对人的赔偿费,一般也是从列入各级政府财政中给付,当然这个赔偿费最终还是从国库中支出的。而在赔偿的时候一般是适用《国家赔偿法》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