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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谣言”如何认定?

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行为的认定,应主要考虑以下三方面:

疫情期间,“谣言”如何认定?

1、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社会秩序。散布谣言,是指捏造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并向他人进行传播的行为,如制造将要发生地震、战争的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是指编造火灾、水灾、地震、传染病爆发、火警、治安警情等虚假险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行为。

2、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实施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行为。

3、该行为的违法后果是引起群众恐慌,干扰了国家机关等单位的正常工作,扰乱社会秩序。

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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