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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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正副卷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正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立案审批表;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
(四)送达回证;
(五)听证笔录;
(六)证据材料;
(七)财物处理单据;
(八)其它有关材料。
副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
(二)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
(三)核审意见;
(四)听证报告;
(五)其它有关材料。

行政处罚案卷正副卷顺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