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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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报警有什么处罚

假报警属于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资源的违法行为,因此需要受到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第一款规定可知,报假警行为属于扰乱公安机关的秩序,致使出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但是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可以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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