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和盗赃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吗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1.6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失物和盗赃物应归还所有人,但如果当事人是购买所得,那么它们两者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法律规定,遗失物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应归还物品所有人,但两年之后即可适用于善意取得。而盗赃物则适用于善意取得,只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所购得,就可以拥有该物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十三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TAG标签:刑事辩护 善意 遗失物 赃物 刑事犯罪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