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不作为犯罪怎么理解?

不作为犯罪怎么理解?
律师解析: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实施而不实施,构成犯罪的行为。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用六个字简述就是应为、能为、不为。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义务来源:法律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2、行为人能履行特定义务而未履行。“能履行义务”不仅意味着行为人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积极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行为人能采取措施,并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结果发生。
3、由于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这是不作为行为达到犯罪程度的客观标志。换句话说,就是行为人履行作为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时,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
刑法规定的不作为犯罪有遗弃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玩忽职守罪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