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盗窃行为不作犯罪处理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8.62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TAG标签:盗窃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