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判刑怎么处理 法录帮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3.0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孕妇判刑后除缓刑的话,一般会被暂予监外执行,直到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情形消失,如果还有刑期的,依然需要收监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TAG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孕妇 刑事辩护 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