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盗窃罪因孕妇判处缓刑

盗窃罪因孕妇判处缓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情况下盗窃罪不能判处缓刑

1、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2、惯犯;

3、未全部退赃的;

4、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5、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6、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综上所述,盗窃犯罪是常见的侵害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类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案侦查。在刑法条款下,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司法解释,浙江省规定盗窃金额达到三千元就构成量刑起点,从拘役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数额金额达到四十万是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