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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暂不通知家属吗

一、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暂不通知家属吗?

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可以暂不通知家属吗

通知家属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暂不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二、家属给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律师的费用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刑事拘留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本身就是为了确保侦查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既然通知家属存在有碍侦查的可能性,公安机关当然不会通知家属,至于有碍侦查的情形,什么时候能消失,这个问题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如果有碍侦查的情形一直存在,案件调查的整个过程都不会提前通知嫌疑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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