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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回侦查通知家属吗

一、检察院退回侦查通知家属吗

检察院退回侦查通知家属吗

一般不会通知,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负责人进行询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二、退回侦查期限次数有限制吗?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部门予以协助。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二条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也是有具体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补充侦查完毕。不过遇到一些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在原地一个月基础上延长15日。15日之后,必须做出结果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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