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当前位置 /首页/刑事辩护/刑事诉讼/列表

刑事诉讼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内容:
1、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就是说,当事人如果对判决和裁定不服,需要在此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抗诉。在这期间,当事人可能由于一种原因,错过了上诉期,未能及时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刑事案件超过上诉期限,未提出上诉的,判决生效。但是,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