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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过了上诉期怎么办

一、民事裁定书过了上诉期怎么办

民事裁定书过了上诉期怎么办

过了上诉期不可以再上诉。如认为生效判决有误,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对于民事裁定上诉的期限是十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解决的事项,所做的审判职务上的判定。

二、超过上诉期法院审理后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错误,但是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予以改判。

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判刑的,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定罪判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5.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然无法查清,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最后,上诉需要满足上诉条件的规定,如果是行政诉讼范围内的,需要先按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向原告提出行政诉讼,然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书面仲裁。如果是再审的案件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后,满足上诉改判条件的,人民法院将会改判,一般情况下改判的条件有:原判决或者是裁定没有错误但是适用的法律有错误或者是量刑不当。